奖项设置
长城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
授予具有技术创新并由创新而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单位、团队、或者个人。
一等奖:
以项目为单位授予在食品安全领域技术创新方面做出贡献的组织(单位)或者项目团队(限定人数8人以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行业发展方向;
2、技术创新性突出,居国内领先水平;
3、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
4、应用该创新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二等奖:
以项目为单位授予在食品安全领域技术创新方面做出贡献的组织(单位)或者项目团队(限定人数8人以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居省级(区域)领先水平;
2、 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
3、 应用该创新技术为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